2021/2022学年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通知
各学院、留学生:
2021/2022学年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年度评审是对在我校学习的留学生的一次综合评价,考察内容为学生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等情况。年度评审的结果决定学生是否具有继续享受奖学金的资格,无故不参加者或未按时提交完整材料的学生将视作放弃奖学金资格,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1) 2021-2022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留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 原计划于2021年7月毕业,但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留学生。
(二)材料清单
(1)《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
(2)《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表》
(3)《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分数标准》
(4)《吉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三)评审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止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一年:
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
被中止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者,自下一学年开学起停发其奖学金,但本人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自费或者减免部分费用留校继续学习。中止期满前,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如评审合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可以自下一学年起恢复其奖学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被取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者,从公布之日起停发其奖学金,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不得再恢复。
(3)具体分数标准请参考《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分数标准》
(四)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1)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以下简称《学生自评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2)学生本人签字的《学生自评表》;
(3)2021年5月10日前,所有评审资料由学生提交给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五)评审材料提交方式
(1)境内同学必须提交纸质版评审材料到国际教育交流学院105室;
(2)境外同学提供扫描版材料(请注意:《学生自评表》务必单独扫描,作为单独文件发送,不得与其他佐证材料扫描在一起),发送至changliyingnancy@yeah.net
(六)注意事项
(1)逾期未按要求提交评审材料的学生,视作放弃奖学金处理。
(2)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最终结果均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结果为准。最终结果请留意吉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网站通知。
(3)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联系电话:0431-84532992
联系人:常老师
备注:《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和《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表》下载地址: https://gjjy.jlau.edu.cn/xgxz.htm
附件:1.《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
2.《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表》
3.《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分数标准》
4.《吉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