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通知
各学院、留学生:
2022/2023学年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年度评审是对在我校学习的留学生的一次综合评价,考察内容为学生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等情况。年度评审的结果决定学生是否具有继续享受奖学金的资格,无故不参加者或未按时提交完整材料的学生将视作放弃奖学金资格,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对象
(1) 2022-2023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留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 原计划于2022年7月毕业,但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留学生。
(二)评审内容
(1)道德品行(30分);
(2)学习成绩(30分);
(3)学习/科研态度(20分);
(4)活动表现(20分)。
(三)评审标准
具体分数标准请参考《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分数标准》
(四)评审程序
(1)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向校内奖学金生发布评审通知及评审注意事项;
(2)请各留学生培养学院于2022年4月28日下班前将留学生导师信息统计表发送至changliyingnancy@yeah.net,具体表格详见附件1;
(3)奖学金生按照要求于2022年5月5日前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进行自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学生操作流程》;
(4)奖学金生完成自评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将学生信息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导师邮箱(包含登录链接和临时用户名、密码),各培养学院及导师结合学生实际表现,于2022年5月10日前给出评审建议,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教师操作流程》;
(5)学校国际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对评审建议进行审查,确定最终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评审合格及不合格名单。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分管外事工作副校长、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国际教育交流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相关培养学院主管国际学生工作副院长等。
(6)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
(7)公示无异议后,由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五)注意事项
(1)逾期未按要求提交评审材料的学生,视作放弃奖学金处理。
(2)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最终结果均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结果为准。最终结果请留意吉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网站通知。
(3)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联系方式:changliyingnancy@yeah.net
联系人:常老师
附件:1.《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导师信息登记》
2.《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3.《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分数标准》
4.《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操作流程》
5.《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教师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