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KHAN LAL等7名
同学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我院有KHAN LAL等7名同学长期未与学校及导师联系,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未到校报到注册,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具体学生名单如下:
KHAN LAL生药学专业2022级硕士研究生;
VANESSA GAELLE MOUSSAVOU IYEMBIT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020级硕士研究生;
NNKO OLIVER YONA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020级硕士研究生;
NGUYEN VAN NINH植物病理学专业2019级博士研究生;
MALENDE MASAMBA FINES植物病理学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
SHILOVA DIANA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
KEPHAS DWAYNE T.农学专业2018级本科生;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条:留学生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须办理注册手续;不予注册。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给予退学处理。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拟给予以上同学退学处理。
以上如对本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
吉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