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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给予KHAN LAL等7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2/26 08:23:22   浏览次数:   

关于拟给予KHAN LAL等7名

同学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我院有KHAN LAL7名同学长期未与学校及导师联系,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未到校报到注册,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具体学生名单如下:

KHAN LAL生药学专业2022硕士研究生

VANESSA GAELLE MOUSSAVOU IYEMBIT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020硕士研究生;

NNKO OLIVER YONA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020硕士研究生;

NGUYEN VAN NINH植物病理学专业2019博士研究生;

MALENDE MASAMBA FINES植物病理学专业2018硕士研究生;

SHILOVA DIANA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018硕士研究生;

KEPHAS DWAYNE T.农学专业2018本科生;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条:留学生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须办理注册手续;不予注册。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给予退学处理。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拟给予以上同学退学处理。

以上如对本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


吉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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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431-84532992 / 8453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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