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KHAN MUHAMMAD ZUBAIR同学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我院学生KHAN MUHAMMAD ZUBAIR植物病理学专业2017级博士研究生。
该生2023年9月16日请假离校,预定2023年11月16日返校。
到期未能返校,滞留境外不归。离校时间已超过当学期的1/3、同时该生因疫情特殊原因已休学2个学年,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不能再休学。
该生违反《吉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请假期满者或提前返校者,需办理销假手续,入不按时办理销假手续,将按旷课处理;
《吉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给予退学处理。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拟给予以上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本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
吉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