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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01 22:20:13   浏览次数:   


 

   学校结合自身教育教学条件和培养能力,依照教育部第42号令《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招收国际学生。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获得招收留学生资格。2011年和2013年,学校相继获批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资格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校。每年接收来自世界30余个国家攻读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以及各类进修或汉语培训的留学生二百余人。

    一、招生类别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预科生、进修生和研究学者。

    二、招生项目

   (1)学位项目

本科生学制一般为4年,采用中文教学(部分课程采用双语或英语教学),原则上采取趋同式教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除全英文授课项目以外,研究生项目一般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双语教学。录取原则基于对学术背景和学术能力的审核和考察。

   (2)非学位项目

所有面向国际学生招生专业的课程也可供国际学生作为进修课程修读,即学生只修读课程,不拿毕业证和学位。

    三、申请条件

   (一)学位项目

    本科生: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我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年龄在18(不满18周岁者需提供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至30周岁。需提供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成绩单复印件。

    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年龄在50周岁以下。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以及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推荐信(推荐者可以是国外或国内的人员)。

    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需提供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以及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的推荐信(推荐者可以是国外或国内的人员)。

    学位项目语言要求:

    中文授课专业:新HSK 4180分及以上(未拿到HSK证书的,可先试读)

    英文授课专业,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母语为英语

   (2)官方语言为英语

   (3)高中或大学教育为英语

   (4)托福:61IBT)或500PBT

   (5)雅思:5.5

   (二)非学位项目

    高级进修生: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我校教授的指导下,从事专题研究或研修专业知识,原则上在校期限为一年,可以视情况申请适当延长。

    普通进修生:在籍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按规定选修我校相应课程或进修汉语。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 校际交换生:根据我校与国外高校签署的校级或院级交流协议,到我校学习汉语或按规定选修本科生课程,原则上交换学习期限不超过一学年。

    2. 语言生:通过团体报名或个人申请的方式到我校学习汉语。

    预科生:高中毕业且有意向攻读我校本科学位者,在我校进行一至两年的预科教育,成绩优异、表现良好者,优先推荐进入我校本科专业。

    研究学者:指已取得博士学位以上的研究人员,或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人员,与学校的合作教授就某一学科专题进行学术研究。5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体能力方面有需要特殊照顾的申请者,在申请时请做特别说明。

    四、奖学金项目

    学校现设有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中欧学分生项目、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等多个奖学金项目。学生可根据每年发布的招生简章通过制定途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

    五、收费标准

    学生根据每年发布的国际学生招生简章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部分减免。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电话:+86-431-84532992 / 84532977

传真:+86-431-84532977

邮箱:foreignstudents@jl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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